仁 壽 縣 人 事 局
關于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促進縣域經濟社會事業(yè)發(fā)展,改善事業(yè)單位人員結構。根據(jù)《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fā)[2006]9號)的有關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我縣部分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39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2008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中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縣交通系統(tǒng)、環(huán)衛(wèi)所、醫(yī)保中心放寬至全日制大專以上文化,縣青少年宮、二職中放寬至大專以上文化)。其中,2008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08年7月30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并憑證書辦理聘用手續(xù);其他人員必須在報名前取得職位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書。試用期未滿的新錄(聘)用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范圍:全國范圍內凡符合基本條件和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均可報考。
(三)報考條件
1、報考基本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體健康,符合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根據(jù)崗位需要確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行為的。
2、報考崗位條件
二、招聘單位及名額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08年2月25日—28日
(二)報名地點:仁壽縣人才流動服務中心
(三)報名手續(xù):報考者報名時須持以下證件、材料。
1、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yè)證(2008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學校學生處或院系出具的有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張;
4、崗位條件要求的其它證件和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三支一扶”和“選聘到村(社區(qū))任職的大學生干部”計劃服務期未滿的人員,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四)資格審查
報考者具備上述相關手續(xù)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報名點報名,并如實準確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報名點領取),由招聘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同意報考。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或聘用的,取消報名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五)報名繳費: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的標準繳納公共科目、專業(yè)科目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共計100元。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可減免考務費。在報名繳費時,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級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審核辦理減免考務費手續(xù)。
四、開考比例及崗位人員調整
招聘職位名額與報名人數(shù)之比達到1:3及以上(二職中不低于1:2)方可開考。報名工作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招考主管部門根據(jù)考生意愿進行統(tǒng)一調整,調整后仍達不到比例或沒有調整對象的,相應調減或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或不愿調整的考生,可于2008年3月14日前到仁壽縣人才流動服務中心退回所繳費用。
五、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兩項之和為考生考試總成績。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1)公共科目?荚噧热轂椤豆不A知識》。
(2)專業(yè)科目。二職中專業(yè)教師職位考電子電工專業(yè)技術知識,其余職位考試內容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為便于考生復習,報考者可根據(jù)需要自愿到仁壽縣人事局人才開發(fā)股購買參考資料。
公共科目、專業(yè)科目筆試時間均為120分鐘,滿分均為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定于2008年3月23日。上午公共科目筆試,下午專業(yè)科目筆試。具體時間和考試地點見《準考證》?忌3月21日到縣人事局領取準考證。
3、政策性加分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和“選聘到村(社區(qū))任職的大學生干部”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團委、政府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書原件,于3月21日前送仁壽縣人事局人才開發(fā)股,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加分。材料不齊備不予受理,逾期未交者不再受理。符合國家、省、市其它加分政策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加分。
4、筆試成績計算及公布
筆試成績=(公共科目成績×60%+專業(yè)科目成績×40%)+政策性加分(二職中專業(yè)教師職位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成績按4:6計算)。
筆試成績于2008年3月26日在仁壽縣人才流動服務中心張榜公布,咨詢電話:6209428。
(二)面試
進入面試的人員與招聘職位名額之比為3:1(二職中不低于2:1),根據(jù)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
入圍面試的人員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于2008年3月31日在仁壽縣人事局人才開發(fā)股領取面試通知書,同時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80元(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可減免考務費)。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三)綜合成績計算與公布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綜合成績于2008年4月15日在仁壽縣人才流動服務中心張榜公布,同時在眉州人才網站上予以公布(網址:)
六、體檢及考核
面試后,根據(jù)聘用職位及名額,按照考生考試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綜合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相同的,以公共知識成績高低排序。)。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由縣人事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初次體檢不合格的,三日內組織復檢,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經審查同意后,可按照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用人單位及招聘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具體考核,并對報考資格進行復審。對考核中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聘用條件而出現(xiàn)的空額,按照相關程序和辦法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經體檢合格后,再進行考核。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人事局統(tǒng)一予以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擬聘用職位、畢業(yè)院校、考試成績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公示后符合條件的擬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不符合報考或擬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資格后出現(xiàn)空額的不再遞補。
八、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者,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將擬聘用人員有關材料報縣人事局審核確認后,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受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依法終止或者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解除或終止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的,招聘單位不予聘用。擬聘用人員應在用人單位規(guī)定的時限內到單位報到,未經用人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未按時報到又無正當理由的,從本次公開招考報名之日起,一年內取消其參加我縣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補充工作人員的報名資格。
九、紀律和監(jiān)督
為公開、平等、公正地做好考聘工作,由縣監(jiān)察局、縣人事局領導組成考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和監(jiān)督工作。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未盡事宜,請在報名時咨詢。
仁壽縣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