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ibei說:您好,我現在的困惑是,去年九月我們換了一個老板,是個臺灣人。要求很是具體,嚴格,從來沒有笑容。由于一次在重大會議上的遲緩態(tài)度,被她認為能力不佳。今年的評級也在中下。當然積極性也下降了。所以,正好遇到公司要轉移業(yè)務,她請我的上級提醒我可以開始尋找工作,可能到時,不會留我在這個部門。但同意可以去其他部門。我聽了當然也不高興,但是我對上級說希望能給我一段時間找,因為不可能一下子能找到。但是我的老板很多變,如果真的辭退我,我是否有理由索求賠償?蓮膬刃膩碚f,真想立即就辭職。我該怎么辦呢?
李寶元說:認真嚴謹是干好任何事情的基本工作態(tài)度,尤其是在一個具有這樣個性特征、工作作風的上司面前,觸犯了他最看重的戒律,被貶斥或調用,這也很正常。你也不要“困惑”了,“吃一塹長一智”,汲取教訓下不為例,如果還想在他那兒干下去的話,在被罰調離其他部門工作后,就不要再不明智地在他面前表現“遲緩態(tài)度”了.
jianjin說:我因被人告黑狀而導致公司不跟我續(xù)簽勞動合同,我不知是誰告的狀,也不知得罪誰了,公司的主管領導也從未與我溝通過,我感到突然和莫名其妙,心里十分委屈,因為我真的沒犯什么錯誤。
李寶元說:被告“黑壯”而自己真的又沒有犯錯的事實,確實很冤屈!你應該通過適當途徑向主管領導說明,如果他不理睬,或不跟你申訴機會,我斷定就不是什么黑狀不黑狀的問題了,是公司方面在找借口開你,或者是他們人力資源管理混亂,這樣的公司也沒有什么留戀的,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抬屁股走人。不過如果他們違法勞動合同的話,你想理論還可以通過正當途徑跟他們理論理論,也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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